发布于 2016年3月23日 10:21 已阅读4371次
入口管理:
办理游泳证(票)前温馨提示:
以下情况不允许进入泳池区域:
患有传染性肝炎、肺结核、痢疾、严重脚癣或其它皮肤癣疹、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红眼病、严重沙眼、中耳炎等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病人。
患有心血管疾病、肾炎、支气管哮喘、鼓膜穿孔及其他因游泳可能影响自身安全的病人。
患有癫痫病、精神病等精神意识方面疾病者。
大病初愈的人或身体虚弱者以及高龄并行动困难者。
没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者。
怀孕4个月以下8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孕妇无监护人陪同下池游泳者。
12岁以下及身高1.4米以下儿童无成年人监护者。
酗酒者或携带酒精性饮料者。
携带宠物者。
以下要求应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
办理游泳证的程序及要求;
对老人及不适合泳池的住户进行走访的工作要求;
高峰期泳客人数控制要求;
入口管理面临客户工作困难的处理原则;
救生员管理:
——救生员是泳池安全的一道防线
救生员上岗需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救生员离岗应请假并有人顶岗。
泳池开放期间,救生员不能兼顾其他工作。不能安排救生员从事搬运、清洁等分散安全监控精力的工作。
泳池现场值班时,救生员应随时处于视野开阔,能够监控责任区域的位置。
泳池有人游泳的情况下,救生员不能区分泳客是否会游泳,时刻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泳客的状态,发现有游客体力不支需要及时提示,发现异常需要及时组织救助。
以下要求应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
泳池相关岗位上班工作纪律要求;
救生员的日常管理、技能训练要求等;
泳池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演习要求(预案内容包括溺水急救和事故应急处理,泳池内儿童嬉闹事件处理等)。
泳池区域内秩序维护:
进入泳池区域前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及身高1.4米以下儿童应在监护人在泳池内陪同方能游泳,监护人离开泳池,儿童应离开。
孕妇应有监护人在泳池内陪同方能游泳,监护人离开泳池,孕妇应离开。
应着泳装、戴泳帽方能下水游泳。
泳客更衣后,应先淋浴,并经浸脚池浸脚消毒后方可进入游泳区。
室外泳池遇雷电、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请勿进入。
存放物品后请锁好柜门,钥匙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请勿存放在更衣柜中。
泳池区域注意事项:
禁止在游泳区内更换衣裤,禁止裸泳。
泳池区域内不能奔跑和追打嬉闹,防止出现危险。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的,将请出泳池区。
不能在泳池内使用水床、橡皮艇等大型水上娱乐设施,以免妨碍他人。
严禁做出推人入水、拉人入水、按人在水中等危险动作。
严禁跳水,以免受伤或伤及他人。
请勿在游泳场内拍照,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见到有人溺水及时向工作人员呼救。
请照顾好小孩,儿童严禁进入深水区。
良好秩序是保障安全的条件
非开放时间管理:
泳池关闭后各处通道应可靠封闭、上锁,钥匙妥善管理,防止不受控的开启;
没有围墙的泳池或围墙存在缺陷的泳池应通过加装围墙或种植绿篱的方式防止人员跌落;对于没有门的通道需要加门或使用隔离栏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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