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四岁女童溺亡,游泳安全不应只
有游泳馆重视,家长也要积极参与
发布于 2016年9月20日 9:48 已阅读2215次
前天为中秋节假期最后一天,包先生抱着2岁的儿子和4岁的女儿来到广州麓湖儿童乐园的水上世界玩耍消暑,在游泳池里,包先生抱着儿子熟悉水性,谁知道一转身,发现女儿已不见踪影,然后到处疯找,但是还是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包先生女儿被发现时已嘴唇发紫,肚子发胀,最后经过努力抢救还是不幸身亡。
我们在此对包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是如有经常关注新闻的人就会发现这则新闻感觉非常熟悉,是的,就在深圳宝安,两个月前就发生了几乎一模一样性质的事故,当时也是家住宝安西乡的一位家长带着两位正在休暑假的女儿去游泳池玩耍,也是在浅水区游完,后来其中一位女儿玩得起兴想去深水区,那位家长为了阻止她而把小女儿独自留着了水中,虽然他已叮嘱小女儿一定要留着原地,虽然他离开的时间真的很短暂,但这一切都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最后小女儿也是跟上面包先生的女儿一样在深水区溺亡的。
这两件何成的相似,比较不同的是包先生事件发生在白天,而宝安家长的时间是发生在晚上,发生这样的悲剧游泳池管理方面当然是存在问题的,而家长对游泳池管理方面的愤怒与质疑也能让人理解,毕竟谁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除了深深的自责外,内心也会总希望那是一场噩梦,希望能在这个噩梦当中找到发生事故的根源,能回到根源出把事故发生的端倪掐掉,奈何事实已不可更改。
必须客观的说,以上发生的两则事故,游泳池的管理有问题,而家长也同样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很多家长在事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都是对预防事故表现得那么的不以为意,总以为厄运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或者觉得即使发生什么不测,自己也完全有能力去处理好,谁能知道命运虽然不一定公平,但意外总是公平的,它会对毫无准备、好不在意意外的人来一个痛狠的打击,来一场让人一辈子都难忘的灾难。
可能有些家长会辩解说我平时也是这样带孩子去游泳池游泳的啊,也不只带一个啊,也没见发生什么事故,好的很,是那些家长不懂得照顾而已。的确是有的家长做得很好,那是因为是他们把小孩带到了儿童游泳池或婴儿游泳池去游泳,儿童池的高度一般是0.6—1.2米,婴儿游泳池的高度一般是0.3—0.6米,而标准的公众泳池高度则是1.8—2.2米,这种泳池一般都是给成人游的,孩子该去什么游泳池游泳就去什么游泳池游,如果是婴儿就去婴儿游泳馆,别自己觉得家长不适合在里面游泳不方便照顾孩子而把他(她)带到了成人泳池,那时候就不仅仅是不方便照顾这么简单了,而是生命都有可能因此而流逝。
好的家长会在带孩子去游泳前考察一下游泳池,考察泳池有没有资质,有没有干净的水质,有没有配套的救生设施和救生人员,考察一下儿童泳池是独立的泳池还是说跟成人泳池连在一起划分了浅水区和深水区,如果小孩太小,只有几岁的,建议就在独立的儿童泳池里游泳,这也就不必担心他(她)会游到过深的区域出现意外,像新闻报道的广州家长和宝安家长就是因为带女儿到了划分浅水区和深水区的泳池里游泳而出现意外的,虽然理论上来说深水区和浅水区是应该有稳固的隔离让人不可随便越界的,但谁知道游泳池工作人员会不会一时工作疏忽没把隔离区检查好呢,一个疏忽,就是一条人命,意外就是这么毫不留情地降临,而如果家长一开始就没有大意不去这种游泳池,而是选择去专属的儿童泳池的话,意外就不会降临了。
如果有的家长执意要带孩子去这种划分深浅水区的泳池游泳的话,那就请做好准备,一位家长照顾一个孩子,如果有两个孩子的,建议就是父母同伴,不要一个家长照顾两三个孩子,这是很危险的行为,你没办法像放牛一样牵着孩子忘固定的方向走,一个孩子走丢了你要去找就会疏忽另外的孩子,这样意外就有机可乘了,一两分钟就足以让孩子游很远的地方,别说你的孩子平时有多听话,你叫他(她)站在原地就真的会站在原地,孩子毕竟不是机器,是有自主思想和好动的,而且这种家长也请看一下自己带孩子去的是什么地方,如果孩子不会游泳,你转身一两分钟就足以发生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希望所有的家长都能够重视游泳池安全的问题,不要再发生任何悲剧,保护孩子需得从家长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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