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14年6月30日 9:3 已阅读3628次
我们都知道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近年来家长越来越重视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体能训练。婴幼儿合适的锻炼是游泳。因此婴儿游泳馆在不断增加,已经成为一种新兴行业。
由于此行业之前是没有相应的行业规范的,所以婴儿游泳馆为了节省成本,减少麻烦等,在卫生方面并没有安全保障。
据悉,山东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发布了《山东省婴幼儿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试行)》。《规范》从婴幼儿游泳场所面积、内外环境、水质、空气质量、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婴幼儿游泳场所的卫生要求。该《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加强婴幼儿游泳场所卫生监管提供了执法依据。
同时,市卫生局提醒婴幼儿游泳场所经营者和广大市民,婴幼儿游泳池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单人单池池水应一人一换,多人一池池水至少每日更换一次。泳池水要进行消毒,但是禁止使用氯制消毒剂、二氧化氯制剂、臭氧等对皮肤黏膜产生刺激作用的消毒剂。须使用婴幼儿泳池的游泳池消毒剂,不含氯无刺激,目前有美国进口的清水清无氯冲击性处理剂和科瑞德无氯冲击性处理剂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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